•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8 18:35:07 股吧网页版
瑞立科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9


证券代码:001285 证券简称:瑞立科密 公告编号:2025-012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项 目延期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
“瑞立科密”)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以及《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瑞立科密大湾区汽车智能电控系统研发智造总部”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同时对该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17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04.454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42.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0,448.34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14,850.39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5,597.9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5]10935 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净额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

1 瑞立科密大湾区汽车智能电 88,077.86 88,077.86
控系统研发智造总部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0,805.10 30,805.10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8,278.62 8,278.62

4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合计 152,161.58 152,161.58

二、本次拟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一)拟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原因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为更好把握市场发展机遇、科学合理布局产能,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具体如下:

1、新增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瑞立科密大湾区汽车智能电控系统研发智造总部”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均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瑞立智科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立智科”)实施,实施地点位于广州市黄埔区永安大道 163 号,现拟新增上市公司瑞立科密、公司全资子公司温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科密”)作为“瑞立科密大湾区汽车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