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1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一、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2022 年 11 月 29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设立了战
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通过了《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
序号 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 委员姓名
1 战略委员会 张晓平 张晓平、余锦瑞、黄万义、丰兵华、
李欣林
2 审计委员会 王成方 王成方、丰兵华、纪智慧
3 提名委员会 丰兵华 丰兵华、王成方、张晓平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纪智慧 纪智慧、丰兵华、余锦瑞
1、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对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对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督促并提出报告;
(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2、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至少两名,独立董事中至少应包括一名财务或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特别是由外部审计机构提供非审计服务对其独立性的影响;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3、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两名。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
(2)审定、签署委员会的报告;
(3)检查委员会决议和建议的执行情况;
(4)代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5)应当由委员会主任履行的其他职责。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二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
(2)审定、签署委员会的报告;
(3)检查委员会决议和建议的执行情况;
(4)代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5)应当由委员会主任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运行情况
各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均按照《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运作,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对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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