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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1 21:15:51 股吧网页版
1-1招股说明书(上会稿)(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1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Guangzhou Ruili KormeeAutomotive Electronic Co., Ltd.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南翔支路 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上会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重要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致投资者的声明

一、发行人上市的目的

公司是专业从事机动车主动安全系统相关核心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作为国内少数具备汽车制动防抱死系统(ABS)、电子稳定控制系统(ESC)、电子制动控制系统(EBS)、电子驻车制动系统(EPB)、电控空气悬架系统(ECAS)等主动安全系统正向开发能力的企业,核心产品已涵盖气压制动/液压制动、电控制动/线控制动等主流技术路线,广泛应用于商用车、乘用车及摩托车的制动安全等领域。

随着公司所处的汽车电子行业及其下游商用车、乘用车市场的快速发展,公司业务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扩大经营规模、加强对新产品和新技术的投入以及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进行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

二、发行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已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具体如下:公司成立于 2001 年、2013 年完
成股份制改造,历经多年发展,公司已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继建立了健全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制度,形成了权力机关、经营决策与执行机关和监督机关之间权责明确、相互制约、协调运转和科学决策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较早的引入科金控股、深创资本、达晨创投等市场化投资机构并引入部分核心技术和管理骨干持股,实现了公司产权的多元化、开放化,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通过资产重组解决同业竞争、控制关联交易等举措,公司已完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并持续健全公司经营管理;公司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技术、管理等各项标准建设,健全公司财务、质量、营销、安全、环保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推动内部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发行人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应用于商用车的气压电控系统产品序列不断丰富,气压 EBS、
ECAS、EPB 等新产品市场应用不断扩大;液压电控制动产品在乘用车、摩托车市场的应用不断扩大,产能利用率持续处于较高水平。一方面,随着公司产品布局的丰富及在商用车、乘用车等下游市场应用的扩大,公司现有的生产能力已成为制约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瓶颈之一;另一方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随着下游主机厂车型不断更新换代,以及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较强产品和技术储备一直是保持公司市场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因此,公司本次融资是基于原有机动车主动安全系统研发生产平台的升级扩产,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创新水平,具有必要性。

公司本次融资用于瑞立科密大湾区汽车智能电控系统研发智造总部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与核心技术进行,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巩固并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

历经 20 余年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商用车主动安全系统龙头企业。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维持在相对较高水平。公司业务模式成熟、主要客户稳定,下游行业市场空间广阔,预计未来下游整体需求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未来业务规模及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公司具有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
面对未来行业发展新形势,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加快新产品研发,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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