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1
关于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
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1003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瑞立科密”或“公司”)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中信证券”)、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中汇会计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锦天城律师”)等相关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如下:
1、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义相同;
2、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3、为便于阅读,本回复不同内容字体如下: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目 录
目 录......2
释 义......3
问题 1. 关于业务与技术 ......4
问题 2.关于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32
问题 3. 关于营业收入及期后业绩 ......43
问题 4. 关于主要客户 ......51
问题 5. 关于营业成本及毛利率 ......56
问题 6.关于其他事项 ......82
释 义
除招股说明书所涉及的词语或简称外,在本问询函回复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恒天凯马 指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A 指 A国家整车厂“客户A”
祥都国贸 指 常州市祥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比德文 指 比德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金彭 指 江苏金彭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吉麦 指 江苏吉麦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
宇通客车 指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亚通精工 指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双环传动 指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铁流股份 指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一东 指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正扬科技 指 广东正扬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问题 1. 关于业务与技术
申报材料及审核问询回复显示:
(1)受行业政策影响,2022 年发行人气压电控制动系统产品收入下滑,2023年相关产品收入规模基本恢复至期初水平。
(2)报告期内,发行人在新能源汽车、摩托车等领域的产品收入呈增长趋势。
(3)针对汽车行业电动化发展趋势,发行人进行了技术储备,并在部分新能源车品牌实现了批量配套;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与竞争对手开展合作研发的情形。
请发行人披露:
(1)结合国六排放标准切换、“蓝牌轻卡”等行业政策的具体影响,以及终端市场及发行人主要客户汽车销售量变化、同行业公司情况等,说明 2022 年气压电控制动系统产品收入下降是否与行业整体情况趋势一致;结合主要行业政策变化(含可预见变化)、在手订单波动、期后业绩实现等情况,说明影响相关产品收入下降的不利因素是否已经消除。
(2)报告期内发行人相关产品在新能源汽车、摩托车等领域的收入金额、主要客户情况;结合相关细分行业最新产业政策(如补贴退坡、“双积分”等)、主要客户合作情况、细分行业在手订单变化等情况,进一步论证发行人在相关细分领域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
(3)说明发行人核心技术与行业主流技术路线是否存在明显差异,自有技术路线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趋势;报告期内发行人与竞争厂商开展合作研发的原因及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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