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6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以下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且关于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00 万元(含本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5 年度、2026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和市场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境、行业政策、主要成本价格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
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时间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80,000.00 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因素的影响。假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29,982,920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29,925,987 股。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数量的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判断,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情况为准;
4、预测发行后总股本时,以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99,943,067 股为
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新增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可转债转股等)可能导致股本发生变化的因素;
5、公司 2025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7,515.58 万元、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6,194.86 万元,假设 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025 年 1-9 月相应指标的年化金额(2025 年 1-9 月数据
的 4/3 倍);假设 202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度增加 10%、持平、减少 10%分别测算。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 2025 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6、假设不考虑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在不同净利润增长率的假设条件下,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 2026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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