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核查意见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鹏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豪鹏科技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概述
由于公司业务规模增长,需进一步扩充产能、储备部分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预计公司资金需求量将大幅增加,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敞口额度 700,000.00 万元),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信用证)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额度、非融资性保函、交易对手风险额度(一年期以内的远期结售汇)、项目固贷、保理、信保项下出口融资、设备固贷、融资租赁等中长期贷款和综合授信业务,部分综合授信业务将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下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提供抵押/质押担保,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关于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上述授信额度是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初步预计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实际授信额度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在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内且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授信事项,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在敞口授信额度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党育先生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潘党育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潘党育先生个人直接持有公司 21.13%股份,通过其个人 100%持股的深圳市豪鹏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3.49%股份,同时通过担任珠海安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实际支配公司 2.93%的表决权,合计可实际支配公司 27.55%的表决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党育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解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敞口额度700,000.00 万元)需要担保的问题,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等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对于该项担保免于收取担保费用,且不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党育先生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面临的担保问题,有力地支持了公司的经营发展。此外,本次关联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2025 年年初至核查意见出具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2025 年年初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已经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 38,050.0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除以上事项及关联人因任职在公司领取薪酬外,2025 年年初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潘党育先生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取得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
见,同时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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