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2
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康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3,708.7858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607 号)。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财通证券和中金公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惠康科技”,股票代码为“001237”。
经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3,708.7858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本次发行价格 53.26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1.04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
盈率 37.20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6 年 5 月 8 日(T-3 日)发布的“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9.81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不安排战略
配售。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协商一致将申报价格不低于 54.25 元/股(含 54.25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 96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90,69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符合条件的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 8,978,060 万股的 1.010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3.26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6 年 5 月 13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6 年 5 月 13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4、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53.26 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即为“四个值孰低值”53.7088 元/股)。
5、本次发行价格为 53.26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5.7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5.1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21.0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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