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会、董事会、原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
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的说明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公司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框架,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保证董事会议事、决策的专业化、高效化。
自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关制度制定以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原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机构和人员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履职尽责、有效制衡,保证了公司依法、规范和有序运作,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发生。
202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二、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自 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创立大会
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召开以来,公司共召开 16 次股东(大)会。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股东认真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自 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召开以来,发行人共召开 25 次董事会。公司历次董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认真履行董事义务,依法行使董事权利。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自 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召开以来,发行人共召开 9 次监事会。发行人历次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监事认真履行监事义务,依法行使监事权利。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取消监事会,
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五、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的选举和更换,独立董事的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的职权等。
公司独立董事自上任以来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规范公司运作、加强风险管理、完善内部控制、保障中小股东利益及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董事会秘书制度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任免程序及工作程序等。
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公司规章制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等工作,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会、董事会、原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的说明》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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