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二〇二六年四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接受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康科技”“公司”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项目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财通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 2 号——上市保荐书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含义与《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同)。
目录
目录...... 2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
一、发行人概况...... 3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3
三、发行人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4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6
第二节 本次发行情况 ...... 18
一、本次发行概况...... 18
二、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他成员情况...... 19
三、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职保荐职责的情况...... 20
第三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22
第四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上市的推荐意见...... 23
一、保荐意见...... 23
二、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决策程序的合法性...... 23
三、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符合主板上市条件的核查...... 23
第五节 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 ...... 29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 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Ningbo Hicon Industry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 11,126.3572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越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728136007W
成立日期 2001 年 9 月 21 日
整体变更设立日期 2022 年 10月 31 日
公司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前湾新区滨海四路 55号
邮政编码 315336
电话号码 0574-63939006
传真号码 0574-63969008
互联网地址 https://www.hicon.cn/
电子信箱 zqb@hicon.cn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 证券部
系负责部门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 卢晓霞
系负责人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 0574-63939006
系负责人联系方式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深耕制冷领域,是一家以制冷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核心业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制冰机、冰箱、冷柜、酒柜等,主要应用于民用及商用领域。
公司始终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制冷设备制造企业,凭借二十余年的行业沉淀、知名客户合作经验及持续的科技创新,公司核心产品制冰机依托多元化产品矩阵、可靠性品质保障、高效交付体系及柔性化定制能力,销售区域覆盖全球 80 余个国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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