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52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资质条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74,873.4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94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48,840.1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
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9 家。
(三)执业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纪
律处分 2 次、自律处分 1 次。
6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
施 5 次、纪律处分 4 次、自律处分 1 次。
(四)质量管理水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对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建立了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涵盖准则要求的八要素,即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各组成要素有效衔接、互相支撑、协同运行,保障积极有效地实施质量管理。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全所范围内统筹事务所人力资源,委派满足独立性、客观性、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执行项目质量复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要求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在适当阶段及时进行项目质量复核,以确保在报告出具前能及时发现、解决所有重大问题,相关沟通及复核记录应作为审计档案予以保存。需要进行项目质量复核的项目,必须由项目质量复核人复核通过后才能出具业务报告。对于部分风险评级较高的项目,在满足相关准则的规定以外,还会执行额外质量复核。额外质量复核由级别较高、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人员担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除了对已完成的业务进行周期性的抽选检查,还会不定期进行项目质量检查,有针对性地选取某些项目或人员进行专项检查。为切实实施项目质量检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了项目质量检查的范围、检查人员选派、组织实施程序等要求,并由技术总部负责项目质量检查的组织协
调工作。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五)审计服务资源配置
项目组成员均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合伙人:胡素萍,199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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