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5-063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现将此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概况
(一)致同所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能力与经验。该所在担任公司 2021 年至 2024 年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的发表审计意见,如期出具了公司 2021 年至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为确保 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有序进行,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致同所完成公司2021年至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严格核查与评价后,建议续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经商谈,预计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 255.54 万元,服务内容包括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及对目前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及基金财务报表审计,如本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则按照实际审计内容调整费用。
(二)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2 名董事以全票同意表决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将适时召集股东会并发布股东会通知。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 2024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计师 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收费总额 3.86 亿元。2024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收费总额 4,156.24 万元。其中,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共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
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7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盛林萍女士,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4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起在致同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 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继明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6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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