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5-056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
别于 2025 年 8 月 30 日、2025 年 9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3)和《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现将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下午 15: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63 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恕慧。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5,017,132,462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8,269,991 股,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998,862,471 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91 人,代表股份 3,934,833,4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714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 人,代表股份 2,946,809,6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496%;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 386 人,代表股份 988,023,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65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84人,代表股份 194,002,1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0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出席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84 人,代表股份 194,002,1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09%。
3、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32,733,4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6%;反对 1,924,4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9%;弃权 175,48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1,902,1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76%;反对1,924,4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20%;弃权 175,48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5%。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何尔康、常天行。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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