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第三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贯彻落实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目标,科学合理分配和利用资源,持续提升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资委《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15 号——全面预算》《管理会计基本指引》及相关应用指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全面预算管理(以下简称预算管理)是以战略
为导向,将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通过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管理控制指标体系和考核激励机制,采取计划、分析、控制、协调、监督、评价、激励等手段,统一调配公司人、财、物等各项资源,对各责任主体的经营活动过程进行管理控制,并对其进行考核、激励,使各责任主体的目标与公司战略目标高度协同,从而实现公司既定目标。全面预算主要包括业务预算(经营预算)、专门决策预算和财务预算。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所属内部核算单位、全资
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代管单位参照执行。
第四条 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量入为出,综合平衡;
(二)效益优先,确保重点;
(三)科学管理,提高效益;
(四)规范运作,防范风险;
(五)目标控制,严格考核。
第五条 管理要求:
(一)预算目标的制订要与公司战略目标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落实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任务和要求。以净资产收益率、投资回报率为统领,以业务预算和投资预算为基础、以目标倒逼各项预算平衡优化为手段进行编制,做到科学合理、效益优先、积极稳健,实现价值最大化。
(二)预算编制要坚持投资与回报挂钩的原则,推动实现“投资带动产量、产量提升效益、效益产生现金、现金支撑投资”的良性循环。
(三)预算管控要覆盖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各个方面,构建层层对下控制、逐级向上负责的预算管理体系,实行事前计划、事中分析和控制、事后评价的全方位、全过程管理。
(四)预算管理责任制的制订要做到权责对等,奖罚并重。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 公司统一组织预算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预算管理责
任制,建立由公司、所属各单位构成的分级预算管理责任体系。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预算管理的决策机构。
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批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批准公司年度预算目标及影响年度目标的预算调整事项;
(二)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第八条 公司经理层是预算管理重大事项的管理机构,在公
司决策事项清单范围内,履行相应程序。
主要职责包括: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预算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批准不影响公司年度预算目标的其他预算调整事项;
(四)审议或批准预算管理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五)根据董事会或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
第九条 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是预算管理的专门议事机构,
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董事会负责。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公司总会计师担任,委员由三总师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预算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是预算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财务部,在预算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预算管理的日常事务。公司各部门是预算管理的执行机构。
第十条 预算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一)组织、协调和落实公司预算管理工作;
(二)审核公司预算管理制度及相关办法;
(三)确定并下达公司预算编制原则、边界条件、定额标准和要求;
(四)审查、平衡年度预算建议方案,并提交经理层审议、董事会决策;
(五)组织下达分解(调整)预算,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
(六)监控、考核预算执行情况,督促公司及各单位完成预算目标。
第十一条 财务部(预算管理办公室)职责:
(一)组织公司预算的编制、审查、汇总、平衡、上报、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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