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5-037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长源电力汉川公司四期 2×1000MW 扩建工
程基于 5G+的四期人员定位系统建设扩展项目
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公司)经公开招标,确定国能(北京)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电气)为长源电力汉川公司四期 2×1000MW 扩建工程基于 5G+的四期人员定位系统建设扩展项目的中
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 879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长源电力汉川公司四期 2x1000MW 扩建工程基于 5G+的四期人员定位系统建设扩展项目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2025 年 4 月 28 日,汉川公司与国能电气签署了《长源电力汉川公司四期
2×1000MW 扩建工程基于 5G+的四期人员定位系统建设扩展合同》,其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标的:甲方(汉川公司,下同)同意乙方(国能电气,下同)采用新型物联网蓝牙定位技术与现有 UWB 人员定位技术进行适配融合,满足不同应用场景的定位需求,包含 UWB 定位、蓝牙定位、北斗定位、5G 定位技术及系统、设备的融合复用。软件平台需支持组态化配置功能,集成巡检终端、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三维可视化、ICS 系统协同联动,并融合多种多维数据,实现对人员安全、作业安全和管理安全等可视化展现。
2.合同价格:人民币 879 万元。
3.付款方式: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为含税价,涵盖了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风险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专用技术使用费、技术转让分摊费、设计、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试验考核、运输、 保险、技术资料、利润等和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税 (含进口设备和材料关税、增值税等所有税费) 和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所有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可预见费等。
具体付款方式为:
(1)预付款为合同总价 10%。乙方提供甲方同意格式的履约保函(合同总价格的 10%)及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的有效收据正本一份,甲方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10%作为预付款。
(2)软件费的支付:
软件费用包括软件开发费用、服务费用及其它费用。乙方完成系统设计、开发、测试、调试完成上线并经甲方审定确认后,支付软件费用的 85%,开具软件总额 100%的增值税发票。 剩余 5%作为软件质量保证金,甲方已经签发了最终验收证书且保证期满后一个月内,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合同软件费用的 5%。
(3)合同设备费的支付:设备到货达到 50%时开始付款,支付到货硬件总额的 40%价款,开具到货硬件总额增值税发票(含硬件预付款 10%)。设备全部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后,支付到货硬件总额 45%价款,开具到货硬件总额增值税发票。 剩余 5%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甲方已经签发了最终验收证书且保证期满后一个月内,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合同设备价格的 5%,如有质量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
4.项目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6个月内完成系统设计、开发、测试、调试完成上线。
5.主要违约责任:
(1)乙方派到现场服务项目经理或主要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并对其行为负全责。乙方在投标时申请选派的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人员在中标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换。若拟选派的项目经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每更换 1 人次,罚款 10 万元/人次,若拟选派的主要技术人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每更换 1 次,罚款 5 万元/人次;甲方书面同意更换的,其同资质、同经验的替换人员应在第一次设计联络会上或交货前 4 个月提交甲方予以确认。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条件的部分,监理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在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时间内返工,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条件,费用、责任由乙方承担,若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由于乙方的原因,诸如设计、设备和材料供应、施工等,使工程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条件,监理要求乙方予以返工、修改,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如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由于乙方的原因竣工日期不能达到的,经乙方确认后,甲方有权请合格的第三方消除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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