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5-030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债券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筹集项目建设资金,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拟注册发行债券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10 亿元和中期票据 10 亿元,同时通过交易所、证监会系统发行公司债券 10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
1.发行人: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规模:10 亿元人民币;
3.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及发债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分期发行;
4.发行期限:单笔发行期限不超过 9 个月;
5.发行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6.资金用途: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置换银行贷款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二、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1.发行人: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规模:10 亿元人民币;
3.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及发债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分期发行;
4.发行期限:单笔发行期限不超过 5 年;
5.发行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6.资金用途: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置换银行贷款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三、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1.发行人: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规模:10 亿元人民币;
3.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及发债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证监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分期发行;
4.发行期限:单笔发行期限不超过 5 年;
5.发行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6.资金用途: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投资或置换银行贷款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以上债券发行的最终方案以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批复文件为准。
四、本次开展债券融资的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发行债券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基础上,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本次债券的发行时机,制定本次发行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申报等相关事宜;
3.签署与本次发行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债券的注册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和证券监管机构的批准。本次发行债券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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