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5-027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前及前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8 号》)
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了规范,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调整至“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进行核算,相应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的相关项目列示,并要求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
(二)变更的适用日期
执行日期:2024 年 12 月 6 日。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8 号》要求执行。
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8 号》的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执行该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
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所涉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审议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准则解释作出的法定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所涉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
24 号)要求,自 2024 年 12 月 6 日起,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所涉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要求,自2024年12月6日起,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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