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与华联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签订《金融服务框架
协议》,协议规定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结算等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2、公司与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范熙武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董事马作群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在财务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董事李翠芳女士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上述人员构成关联董事。
3、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范熙武先生、李翠芳女士、马作群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表决情况:
同意 6 人,回避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4、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华联集团将回避表决。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时间:1994 年 3 月 10 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5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502691R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 12 号一号楼 9 层 B901、B907、B909
法定代表人:马作群
主要股东:华联集团、江苏紫金华联商用设施运营有限公司、银川海融兴达商业有限公司和公司对财务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 34%、17%、16%、33%。
实际控制人:海南省文化交流促进会。
主营业务: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截至目前,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财务公司历史沿革及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公司系1994年3月10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近年来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规模大,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截止到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 51.03 亿元,负债总
额 22.65 亿元,净资产 28.38 亿元;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132.22 万元,利
润总额 6,620.75 万元,净利润 4,952.59 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华联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规定,财务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范熙武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董事马作群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在财务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董事李翠芳女士在华
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8 规定,上述人员构成关联董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企业提供存款、贷款、票据承兑、贴现、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咨询代理业务、同业拆借、票据承兑、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等金融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款、信贷等其它金融服务的定价政策及依据详见下述“五、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四)定价原则”。
五、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服务内容
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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