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联集团相互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鉴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签署的《相互融资担保协议》(以下简称“互保协议”)即将到期,公司近日于北京与华联集团重新续签协议,继续互为对方日常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协议有效期 1 年(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协议有效期内,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借款,华联集团或其控股子公司应为其提供相应的担保;如华联集团或其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借款,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应为其提供相应的担保,所担保的借款余额总计不超过 9 亿元人民币。
2、由于华联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范熙武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董事李翠芳女士、马作群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上述人员构成关联董事。
3、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与华联集团签署<相互融资担保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范熙武先生、李翠芳女士、马作群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表决情况:同意 6 人,
回避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4、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华联集团将回避表决。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简介
公司名称: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3 年 12 月 18 日
注册资本:215,000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四川大厦东塔楼四层 408 室
法定代表人:吉小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284084698D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
华联集团第一大股东为海南鸿炬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海南省文化交流促进会。股权关系图如下:
2、历史沿革、业务发展情况及财务数据
华联集团成立于 1993 年 12 月 18 日,是商务部重点扶持的全国大型零售企
业之一,是中国最早加入世界购物中心协会的企业。华联集团最近三年业务发展良好,业态涉及超市、社区购物中心及高级百货店等。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联集团经审计总资产为 573.67 亿元,总负债为
465.99 亿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 295.75 亿元,非流动负债总额为 170.24 亿
元),净资产为 107.68 亿元。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62.05 亿元,利润总额
11.05 亿元,净利润 5.07 亿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华联集团未经审计资
产总额 514.20 亿元,总负债为 401.92 亿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 246.68 亿元,
非流动负债总额为 155.25 亿元),净资产 112.28 亿元。2024 年 1-9 月实现营
业收入 106.54 亿元,利润总额 10.17 亿元,净利润 6.94 亿元。华联集团资信水
平高,未有贷款逾期不还行为。
截至目前,华联集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联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华联集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范熙武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董事李翠芳女士、马作群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8 规定,上述人员构成关联董事。
三、《相互融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华联集团重新续签《相互融资担保协议》,继续互为对方日常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双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借款,华联集团或其控股子公司应为其提供相应的担保;如华联集团或其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借款,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应为其提供相应的担保,但所担保的借款余额总计不超过 9 亿元人民币(包括根据前次互保协议已经存在的担保借款)。为免疑义,不包括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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