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在财务公司日常关联存贷款
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设有银行账户,并发生存贷款等相关业务。预计 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在财务公司的最高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范熙武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董事马作群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在财务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董事李翠芳女士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上述人员构成关联董事。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范熙武先生、李翠芳女士、马作群先生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为:6 票同意,3 票回避,0 票否决,0 票弃权。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华联集团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时间:1994 年 3 月 10 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5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502691R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 12 号一号楼 9 层 B901、B907、B909
法定代表人:马作群
主要股东:华联集团、江苏紫金华联商用设施运营有限公司、银川海融兴达商业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对财务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 34%、17%、16%、33%。
实际控制人:海南省文化交流促进会。
主营业务: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截止目前,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业务发展情况及财务数据
财务公司系 1994 年 3 月 10 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
银行金融机构。近年来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规模大,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截止
到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 51.03 亿元,负债总额 22.65 亿
元,净资产 28.38 亿元;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132.22 万元,利润总额 6,620.75
万元,净利润 4,952.59 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华联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规定,财务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范熙武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董事马作群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在财务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董事李翠芳女士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8 规定,上述人员构成关联董事。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将向公司提供存贷款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经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协议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根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财务公司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以下三者中孰高者:(1)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2)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或者(3)华联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信贷业务给予优惠的信贷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同期同类市场利率。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并按上述监管机构的规则及运营要求提供金融服务,公司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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