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镕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00号)核准,本公司向西藏山南信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5,192,878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为3.37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859,999,998.86元。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7)第110ZC0081号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公司以前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30,232,141.39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92,815,155.48元,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23,047,296.87元。
本期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243,203.00元。
投资金置换先期以自筹资金投入项目金额192,815,155.48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60,057,196.91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净收入及结构性存款收益24,347,697.92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4年8月25日本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9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进行了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单位系本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青岛海融兴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山西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青岛海融兴达商 北京银行总行 200000277392000155846 募 集 资 金 60,157.72
业管理有限公司 营业部 92 专户
山西华联购物中 盛京银行北京 0110300102000005650 募 集 资 金 237,039.19
心有限公司 官园支行 专户
合 计 297,196.91
说明:
(1)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规模为不超过5.61亿元,截止2024年11月18日,本公司已全部归还。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规模为不超过5.60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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