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3-04-28 10:49:35 股吧网页版
中信国安:201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2-03-24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一、 前 言

二、 综 述

三、 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一)保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情况

(二)保护职工权益情况

(三)保护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情况

(四)环境保护情况

(五)履行社会责任,投身公益事业

四、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科研开发,引领产业发展

(二)推进有线项目资本化整合,适时参与三网融合

(三)立足绿色产业,发展循环经济

(四)放眼未来,加强资源领域合作

五、履行社会责任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完善公司治理方面

(二)保护职工权益方面

(三)保护客户、供应商利益方面
(四)环境保护方面
(五)履行社会职责方面

六、未来展望

2
一、前言

1.本报告是我公司连续第四年向社会公开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此前的
一份报告发布于 2011 年 2 月份;
2.本报告的时间范围为 2011 年 1 月 1 日—2011 年 12 月 31 日,报告数据
以 2011 年度为主,部分内容适度向前延伸,报告中 2011 年与公司运营相关的数
据披露截止日为 2011 年 12 月 31 日;报告的组织范围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
3.本报告经公司 2012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百次会议审议
通过。

二、综述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
公司下属的窗口企业,自上市以来,秉承“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实事求是,开
拓创新,谦虚谨慎,团结互助,勤勉奋发,雷厉风行”的中信风格,发扬“国安永
远争第一”的企业精神,本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不断追求企业经济效益、保
护股东利益的同时,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己任,
积极承担对国家和社会、股东、债权人、客户、员工、消费者等利益相关方的责
任。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讲信誉、讲法制、讲道德、恪守承诺,在促进经济效
益稳步提高的同时,本着对员工和社会负责的态度,注重生产环境和生态环境的
保护,积极奉献爱心,努力为社会公益事业做贡献,以良好的社会公民形象,赢
得了社会各界和政府部门的好评。

三、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一)保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情况
1.建立了保护股东的机制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努力提高法人治理
水平,通过对国家法规和内控制度的严格执行,能够有效保证所有股东公平、充

3
分享有各项权利。报告期内,公司制订了《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了《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为公司更加规范地运转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1)股东大会合法、合规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在《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中明确规定了股东大会依法行使的职权。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严格执行相关规
定,不仅确保会议程序合法合规,而且在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上尽可能为广大股东提供便利。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一次股东大会,为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在涉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
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在日常关联事项表决时,关
联股东依法回避表决,确保股东大会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规定。
(2)注重股东收益回报
公司历来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积极构建与投资者之间的和谐关系,公
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较为稳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多次实施现金分红
和股本转增等利润分配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 2010 年度每 10 股派 1 元(含
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67.81%,充分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最近三年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