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7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经 2025 年 9 月 1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提高公司的效益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原则
本办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有效激励、适度约束原则。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长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享有高管薪酬待遇但非《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待遇参照本办法计算。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管理机构与职责
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本方案制定和考核的指导及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及调整由董事会、股东会审核并批准。
审计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 薪酬构成、标准
第五条 薪酬总额
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增量奖励三部分 构成。
薪酬总额=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增量奖励
(一)基本年薪
基本年薪标准根据同行业、同地区的薪酬水平确定。
(二)绩效年薪
绩效年薪是与公司经营业绩及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联的激励性薪酬。
绩效年薪=绩效年薪基数×综合考核得分/100
1.绩效年薪基数标准为:根据当年实现的归母净利润按比例分段提取,累计 计算。
公司董事长绩效薪酬基数具体计发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
归母净利润 基数比例 分段绩效金额最高值 累计最高值
0(含)及以下 直接核定为 22 万
0 以上-5000(含) 归母净利润的 0.4% 20 42
5000-10000(含) 归母净利润的 0.35% 17.5 59.5
10000-20000(含) 归母净利润的 0.3% 30 89.5
20000-30000(含) 归母净利润的 0.25% 25 114.5
30000-50000(含) 归母净利润的 0.2% 40 154.5
50000 以上 归母净利润的 0.15% - -
2.综合考核得分
绩效考核得分基础权重分为 100 分,绩效考核指标内容涉及日常经营管理等
基础性工作任务。三项资产管理、风险防控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安全生产和信 访维稳工作等,作为约束性指标(即扣分项),扣分项总分不超过 20 分,达标 不扣分,不达标的扣分。具体考核指标和计分细则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 订,并在考核期结束后,对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党建工作考核得分按照公司上级党委党建工作考核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增量奖励。
增量奖励,主要包括经营利润增量奖励、项目奖励及其他专项工作奖励。
1.经营利润增量奖励
以企业前两年“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对比增加的部分为增量 利润(企业盈余现金保障倍数须大于等于 1)。原则上可从增量利润中计提不超 过 30%奖励给对利润增加贡献突出的人员,其中奖励给领导班子成员的比例不超 过该部分奖励的 50%,由公司总经理制定具体分配方案,并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核定。
2.项目奖励及其他专项工作奖励
经营班子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和重大资本运作项目、资产处置项目等 重大专项工作取得突出成效、做出巨大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具体办法由总经 理提出专项奖励方案,并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定。
第七条 薪酬分配系数
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系数:以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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