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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5 11:47:14 股吧网页版
天音控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5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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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
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其在董事会中的任期一致,任期内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任投资评
审小组组长。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前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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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材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对拟定的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及洽谈情况上报投资评审小组;

(四)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书面意见,并报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
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投资评审小组。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七天通知
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
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
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 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可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
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及本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
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
董事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
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并及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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