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6
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
2025 年 1-9 月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
目 录
审计报告 1-3
资产负债表 1-2
利润表 3
现金流量表 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6
财务报表附注 7-52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云南分所
中国云南昆明市人民西路 315号云投
财富广场 B3栋 23层
邮政编码(Postal Code):650021
电话(Tel):(0871)68042731 68042732
传真(Fax): (0871)68376929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5)第 530C034957 号
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鑫公司”)财务
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
2025 年 1-9 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润鑫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
及 2024年度、2025年 1-9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润鑫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润鑫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润鑫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润鑫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润鑫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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