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5-23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亦相应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重点修订内容如下: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司”)。
公司系经江阴市人民政府“澄政复(1988)37 公司系经江阴市人民政府“澄政复(1988)37 号”文件及无锡市体改委“锡体改委发 号”文件及无锡市体改委“锡体改委发 [1988]38 号”文件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 [1988]38 号”文件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 原在江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1996 原在江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1996 年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对照《公司法》进行 年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对照《公司法》进行 了规范,并重新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了规范,并重新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200001104191。 91320000142233627U。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新增】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
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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