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4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股票代码:000686.SZ
债券简称:21 东北 01 债券代码:149445.SZ
债券简称:21 东北 03 债券代码:149608.SZ
债券简称:22 东北 01 债券代码:149857.SZ
债券简称:22 东北 C1 债券代码:149959.SZ
债券简称:22 东北 C2 债券代码:148094.SZ
债券简称:23 东北 C1 债券代码:148246.SZ
债券简称:23 东北 01 债券代码:148512.SZ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发行人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2023 年 11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2023年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上述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吴证券所做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东吴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21 东北 01、21 东北 03、22 东北 01
上述债券发行经发行人 2017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四
次临时会议和 2017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及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1]150 号),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80 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已发行三期,累计发行规模 80.00 亿元。
2021 年 4 月 7 日,发行人簿记发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品种二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规模为 36.6
亿元,票面利率为 4.38%,起息日为 2021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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