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张世潮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作为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履行职责。2024 年度,本人在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 1964 年 6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包头糖厂、包头草原糖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副科长、财务处处长职务,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副董事长、财务总监、党委书记,现任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了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的各项会议,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所有议案审慎表决,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2024 年度,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 13 次董事会,本人现场出席 9 次,以视频方式参会 1 次,
通讯表决 3 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审议董事会议案 40 项,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24 年度,公司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和 6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现场出席
5 次,以视频方式参会 2 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21 项,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会议类型 应参会次数 现场/视频参会次数 通讯表决次数 委托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 13 10 3 0 0
股东大会 7 7 0 0 0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积极组织或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切实履行职责。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6 次会议,本人现场出席 4 次、视频参会
1 次、通讯表决 1 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审议审计委员会提案 10项,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 3 次会议,本人现场出席 2 次、通讯表决
1 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审议提名委员会提案 3 项,均投出赞成 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本人现场出席 3 次、视
频参会1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案4项, 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专门委员会 应参会次数 现场/视频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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