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1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 2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霱公府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陆宏达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56 人,代表股份 324,504,82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90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92,054,91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12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54 人,代表股份 32,449,9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590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54 人,代表股份 32,449,918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59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54 人,代表股份 32,449,91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 2.590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及远程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周德芳律师和廖明梅律师通过现场及远程通讯方式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0,917,4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45%;反对 1,944,6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93%;弃权 1,642,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2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62,5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449%;反对 1,944,6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28%;弃权 1,642,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2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623%。
表决结果: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0,913,8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34%;反对 1,944,6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93%;弃权 1,646,3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2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58,9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338%;反对 1,944,6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28%;弃权 1,646,320 股(其中,因未……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