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4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6-011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13日下午14:3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738 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 1 幢 E 单元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5、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俞锋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6 人,代表股份 569,704,93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9.75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43,242,93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6.97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3 人,代表股份 26,462,0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775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3 人,代表股份 26,462,00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3 人,代表股份 26,462,0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7755%。
除上述股东(或其代理人)外,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指派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同意 558,068,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575%;
反对 11,570,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09%;弃权6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25,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261%;反对 11,570,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3.7241%;弃权 6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8%。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同意 569,368,8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0%;
反对233,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0%;弃权10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125,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98%;反对 233,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29%;弃权 10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73%。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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