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8 16:19:05 股吧网页版
上峰水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9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5-073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上午 10:0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以邮件或书面传递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
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锋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25 年 11 月 29 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与责任追究机制,促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具体内容请详见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下午 14:30 时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文二西路 738 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 1 幢 E 单元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25 年 11 月 29 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5)。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1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