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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0 15:37:21 股吧网页版
长春高新: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1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春好)

在2024年度工作中,作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本人的经验和特长,通过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中肯、客观的意见,努力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春好,男,中共党员,技术经济及管理博士,现代经济学研究科博士后,现任吉林大学商学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原机械工业部科技信息研究院助理工程师、吉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系主任,吉林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系主任、博士生导师、学位委员会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副院长;兼任吉林省管理学会常务理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13次董事会会议,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召开 本人年度应参加 是否连 本年度召 本人年度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亲自 委托 缺 续两次 开股东大 出席股东
出席 出席 席 未出席 会次数 大会次数
会议

13 13 13 0 0 否 5 5

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担任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本人参与的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如下:

(1)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恪尽职守,严格遵循公司治理规范及监管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期间,积极围绕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实施成效、重大内外部环境变化下的战略调整方案、重点项目的立项评估及执行进展等核心议题,牵头开展深入研讨、补充调研及可行性论证工作,并在公司研发战略布局、重大项目决策、新业务赛道选择等关键领域,基于专业判断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与优化建议,切实发挥了战略委员会的决策支持职能。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恪守监管要求及公司治理规范,勤勉履职。通过组织召开专项会议,听取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述职报告并开展绩效评估工作,重点对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慎监督与核查。2024年7月,为保护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保护核心团队积极性考虑,结合激励对象意愿和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为此我们组织

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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