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5-033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 年 4 月 17 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3
第三章 总经理的权限、职责 ...... 5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 ...... 7
第五章 履职报告制度 ...... 10
第六章 附则...... 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责、权限,规范总经理的职务行为和总经理议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二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具有五年以上企业管理或经济管理工作经历,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至六名,董事会秘书一名,财务总监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上述高管具体职责和分工如下:
(一)总经理
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履行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配合总经理工作,根据工作分工或者总经理的授权,分管公司相关部门、所属企业及相关方面的工作;
2、在总经理不能履行职务或因工作需要时,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部分或全部职权;
3、董事会秘书还应遵守《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其应当承担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可以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六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总经理的任免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并及时披露。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经征得董事会同意,可委托授权副总经理主持公司的工作。
第七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管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的批准程序,按公司章程和劳动合同处理。
第三章 总经理的权限、职责
第八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和解聘,决定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决定公司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交易事项,包括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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