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2025 年 4 月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5 年 04 月 17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大华审字[2025]0011000214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牟立娟、宋岩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5] 0011000214 号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高新)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长春高新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长春高新,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制药业收入确认事项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七(43)、附注五(33)、附注十八(6)所述,长春高新 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346,562.73 万
元,其中制药业收入1,266,645.0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94.07%。由于制药业收入对长春高新的重要性以及对长春高新利润产生较大影响,影响关键业务指标,产生错报的固有风险较高。因此我们将长春高新制药业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制药业收入确认相关的上述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①测试和评价与制药业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②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③选取样本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销售合同或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签收单、银行回单等支持性凭证;
④执行分析性程序,结合产品类型对收入进行分析,判断本期销售产品类型及售价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对本期整体毛利率与上期毛利率差异进行分析;
⑤向重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询证本期发生的销售金额及往来款项余额;
⑥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进行截止测试,检查是否存在跨期收入。
2.销售费用-销售服务费确认事项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七(46)所述,2024 年度销售费用 443,906.45 万元,其中,销售服务费 213,037.96 万元。由于销售
服务费对利润总额及公司费用影响较大,可能产生重大错报风险,因此本期将长春高新销售费用-销售服务费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销售费用-销售服务费确认相关的上述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①计算分析销售服务费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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