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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2-20 17:01:02 股吧网页版
新华联: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21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5-005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涉及诉讼进展情况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
披露了《关于公司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号),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青海省分行”)将西宁新华联童梦乐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童梦乐园”)、公司子公司西宁新华联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新华联置业”)起诉至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 年 7 月 10 日和 2025 年 2 月 5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涉及
诉讼进展和诉讼结果的公告》、《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2025-004 号),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国开行青海省分行与西宁童梦乐园、西宁新华联置业贷款偿还纠纷做出一审判决,国开行青海省分行在一审判决后进行了上诉,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西宁童梦乐园、子公司西宁新华联置业收到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2025)青 01 执 35 号】,国开行青海省分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责令西宁童梦乐园及西宁新华联置业立即履行【(2024)青民终 78 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负担案件执行费;并按要求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

二、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涉及总金额合计 473.9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09%。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民事判决书》【(2024)青民终 78 号】,法院裁定第三项:如西宁童梦乐园不能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本判决第一项确认的所有款项,且西宁童梦乐园提供的抵押物被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仍不能足额偿还的,西宁新华联置业承担清偿责任。西宁新华联置业承担还款责任后,有权向西宁童梦乐园追偿。
本次执行立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尚需视上述判决中西宁新华联置业最终需要或者实际代为清偿的金额以及西宁新华联置业代为清偿后向西宁童梦乐园追偿的金额而综合确定,目前暂无法判断具体金额,公司将依据后续进展和实际情况以及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在执行破产重整计划中已为前述贷款预留了偿债资源,债权人可选择按照重整计划的约定向公司领受偿债资源。如债权人放弃向西宁新华联置业追偿而全部向公司领受偿债资源,因公司此前已进行过相应会计处理,则本案件可能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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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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