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5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5073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中期利
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369,655,792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9999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0 月 21 日,除权
除息日为:2025 年 10 月 22 日。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5 年 9 月 8 日召
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 2025
年 8 月 21 日的公司总股本 2,369,654,5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1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
不 以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 本 次 预 计 派 发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为
191,942,020.66 元。自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起至实施期间,因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公司总股本增加 1,216 股。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本公司现将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369,655,79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9999 元(含税),送红股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369,655,79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09999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899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2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1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0 月 21 日。
本次分红派息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0 月 22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0 月 21 日下午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
红利将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24
2 08*****674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3 08*****506
六、调整相关参数
转股价格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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