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9
北 部 湾 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 BGGF SJ 02-2025
代替 Q/BGGF SF 08-2019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09- 08 发布 2025- 09- 09 实施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发 布
Q/ BGGF SJ 02-2025
前言
编制本文件的目的是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企业制度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的编写规则编写。
本文件由审计部提出并归口管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和监督执行。
本文件起草部门:审计部。
本文件审核部门:法律合规部。
本文件及其替代文件的历次发布情况为:
——2007年10月22日首次发布(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5年3月11日第一次修订(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7年3月29日第二次修订(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9 年 10 月 24 日第三次修订(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为第四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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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制度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制度。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3 内部审计工作的目的及依据
3.1 内部审计工作的目的
内部审计是公司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内容是:依法独立、客观地确认、监督和评价公司的财务收支、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各项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评价并改善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效果,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护国家、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3.2 内部审计的依据
a)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b)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c) 公司其他规章制度及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管理
4.1 公司设立审计部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应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坚持审计、帮助、促进相结合的原则,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
4.1.1 审计部受公司董事长(或党委书记)的领导,同时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领导,向董事长(或党委书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1.2 审计部需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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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审计部配置专职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和内部审计准则,忠于职守,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保守秘密。
4.1.4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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