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北 部 湾 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 BGGF FL 01-2025
代替 Q/ BGGF SF 02-2024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 - 04 - 23 发布 2025 - 04 - 24 实施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发 布
前??言
编制本文件的目的是加强和完善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工作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的编写规则编写
本文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制订并监督执行
本文件起草部门:法律合规部
本文件审核部门:法律合规部
本文件替代Q/ BGGF SF 02-2024;
本文件及其替代文件的历次发布情况:
——2007年首次发布,发文号:北港股发〔2007〕66号;
——2015年3月11日第一次修订,发文号:北港股发〔2015〕9号;
——2019年10月24日第二次修订,发文号:北港股发〔2019〕141号;
——2019年12月6日第三次修订,发文号:北港股发〔2019〕210号;
——2022年10月31日第四次修订,发文号:北港股发〔2022〕200号;
——2024年4月29日第五次修订,发文号:北港股发〔2024〕68号;
——本次为第六次修订。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相关工作,下属公司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关联交易管理实施细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3.1 本文件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3.2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
a) 购买或出售资产;
b)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c)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d) 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e) 租入或租出资产;
f)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g) 赠与或受赠资产;
h) 债权或债务重组;
i) 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j) 签订许可协议;
k) 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l)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m) 销售产品、商品;
n) 提供或接受劳务;
o) 委托或受托销售;
p) 存贷款业务;
q)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r) 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s) 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3.3 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公司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关联自然人的定义为:
3.3.1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a)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b)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c) 由下述第 3.3.2 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
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d)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3.3.2 具有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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