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与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涉及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
定,对北部湾港与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涉及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完成防城港渔澫港区第四作业区 401 号泊位工程(二期)防风网工程施工工作,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广西钦州保税港区泰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州泰港”)开展了该项目的公开招投标,经评标确定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港建司”)为中标单位。钦州泰港拟与中港建司签署《防城港渔澫港区第四作业区 401 号泊位工程(二期)防风网工程施工合同》,由中港建司提供服务,涉及关联交易金额为 1,513.04 万元。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中港建司为广西北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西北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6.3.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经 8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成员同意并发表相关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因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各单项交易情况和累计情况详见“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债权人同意、无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不存在相关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方概述
关联方名称: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兴港大道 48 号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注册地: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兴港大道 48 号
主要办公地点: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兴港大道 48 号
法定代表人:劳海斌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6007322347772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用石加工;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广西北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100%;中港建司实际控制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中港建司成立于 2001 年 12 月 10 日,自成立以来一直主营建设工程施工业
务,经营状况无明显变化。
(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中港建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和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7,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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