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积极出席各项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刘俊海,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助理、研究员、教授,曾兼任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证监会规划委副主任研究员,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北
京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2018 年 6 月至 2024 年 6 月期间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将自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
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
会,出席情况如下:
任期内应 现场结合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参加董事 视频出席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列席股东
会次数 董事会次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数 事会
3 2 1 0 0 否 0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定程序,议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我对上述会议的决议没有异议,对董事会全部议案投了赞成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提名委员会、1 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召开次数 参加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0 0
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间,本人参加了全部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针对会议审议的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提名董事、聘任管理人员等事项,我认真审阅会议资料,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经审慎考虑、讨论后对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任职期间,我通过现场调研、会议沟通、查阅资料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事项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财务管理、关联交易、投资项目等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对涉及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进行客观、公正的判断,独立行使表决权。同时,我及时掌握证监会、交易所的最新监管要求,持续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根据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规程》,我与审计机构就公司外审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做到了事前有商议、事中有督促、事后有评估,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间,我密切关注公司舆情信息及深交所“互动易”交流情况,了解中小股东诉求和建议;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履行了维护中小股东权益职责。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我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及多项业务活动,赴公司生产场所及销售市场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就公司的发展规划、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及采取的应对措施等方面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主动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除提供必要的决策资料,组织调研和现场履职活动,保障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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