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目 录
一、重要声明 ...... 1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2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2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3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5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6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 项并已整改。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评价工作,公司结合经营管理工作积极推进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系统开展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成熟度评价,结合重大经营决策认真做好风险评估及跟踪监测,及时整改完善在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公司整体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夯实。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和南京长峰航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航天新通科技有限公司、航天科工系统仿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航天京航科技有限公司等 10 家二级子公司和 8 家三级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公司在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时,全面考虑了公司本部及
所属单位的所有业务和事项,具体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投资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关联交易、内部监督、对外担保、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披露、内部信息传递等。
在此基础上公司确定了需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投资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①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
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但小于 1.5%,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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