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北明 公告编号:2025-062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了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等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2.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成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房间
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2024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 453 人、合伙人 95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85 人。
2024 年度,北京兴华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83,747.1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59,855.1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467.70 万元。出具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数量 19 家,审计收费总额 2,368.66 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等。本公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涉及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民事诉讼,二审判决北京兴华赔偿 808 万元,北京兴华已全额赔付。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
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24 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会林,2002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波,2019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时彦禄,2010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聘任的北京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是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参与项目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 145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 100 万元、
内控审计费用为 45 万元,较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减少 5 万元,减少比例为 3.33%。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的执业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认为北京兴华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专业的审计能力,可以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
求。公司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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