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3 20:22:39 股吧网页版
中成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东升)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宋东升)

本人作为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宋东升,毕业于巴黎HEC商学院,EMBA;现任国际工程咨询协会顾问,国际新能源解决方案平台顾问,北京仲裁委仲裁员,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或主任委员以外的任何其他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 具有完全的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10次、股东大会5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未出现弃权意见的情形。
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股东大会出席次数

10 10 0 0 5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细则等规定履行职责,均按照规定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参与工作情况如下:

1、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远期结售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2次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
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战略委员会名称及职责调整、控股股东延长股权激励承诺履约时限等事项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3、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对公司经理层年度业绩考核及任期考核、年度绩效合约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4、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长选举及其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进一步发挥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审核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2024年度按照规定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8次。本人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对公司经营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相关议题进行了认真审查与论证,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均投出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就对内部控制制度
关工作的开展及完善提出建议和意见;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以及审计过程中,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沟通,促进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方面,调查了解和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