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关于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证券简称:北方国际 证券代码:000065 公告编码:2025-050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概述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
构,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国际”)拟同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机构,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等值外币)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保理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025年4月24日,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含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机构。根据合作关系,并综合考虑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因素审慎选择。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含子公司)依据基础商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后,应收取而未收取的工程款项、出口成套设备或服务等应收账款。
四、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关于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1、保理方式
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2、保理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等值外币)。
3、保理费率
保理融资利息和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4、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每笔保理交易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上述保理业务交易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减少应收账款余额,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六、备查文件
九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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