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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5 17:13:06 股吧网页版
皇庭国际: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6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25-061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原告已撤诉;

2、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及子公司深圳市皇庭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瑞豪智芯科技有限公司为被告;

3、涉案的金额:合同约定的 362,035,373.77 元债务;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事项为原告撤诉,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重庆瑞月永华律师事务所(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管理人)因请求确认债务人行为无效对公司、深圳市皇庭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瑞豪智芯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重庆皇庭九龙珠宝产业开发有
限公司、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
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来自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25)渝 05民初 120 号。因原告重庆瑞月永华律师事务所(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管理人)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申请缓交未获批而仍不预交。根据《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本案按重庆瑞月永华律师事务所(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管理人)撤回起诉处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公告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为原告撤诉,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2025)渝 05 民初 120 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2 月 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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