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5-022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2.43 元/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将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4、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5、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43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 2 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6,090,104 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65%;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 1.5亿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067,579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9%。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
7、回购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8、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风险提示:
(1)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果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方案,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本次回购方案用于减少注册资本,需按《公司法》要求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3)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4)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股东价值。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回购规则》以及《回购指引》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2.43 元/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将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