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穆砚
3月3日晚间,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悦城”或“公司”)发布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显示,其控股子公司武汉裕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裕灿”)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的借款纠纷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河北高院”)生效判决,武汉裕灿需180日内偿还借款本金约1.32亿元及相应利息、罚息,武汉裕灿股东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农业银行对武汉裕灿名下相关不动产及在建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据悉,大悦城已履行完毕担保责任,农业银行已撤回对其的起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无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公司2025年业绩预告显示,归母净利预计亏损21亿-27亿元,同比实现减亏;此前太平系已减持公司1.61%股份,退出5%以上股东行列。
公告披露,2024年,农业银行起诉大悦城控股子公司武汉裕灿及其股东,诉请武汉裕灿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等,并诉请公司及武汉裕灿股东华夏幸福履行保证义务。武汉裕灿已偿还部分借款,公司已履行完毕担保责任,农业银行已撤回对公司的起诉并变更诉讼请求。
近日,公司收到河北高院送达的生效《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被告武汉裕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开发区支行欠款本金131,779,404.17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25年5月7日,利息、罚息、复利共计4,300,331.22元;自2025年5月8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以未偿还本金131,779,404.17元为基数,按照《借款展期协议》约定的标准进行计算);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开发区支行在本判决所确定的债权范围内对武汉裕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证号为鄂(2020)武汉市新洲不动产权第0006945号不动产(坐落位置:新洲区双柳街国营龙王咀农场三分场五队、航天北路以北、涨渡湖大道以东、环城北路以南、航天一路以西)、‘大悦城控股∣孔雀城·锦云航天府三期项目’22、25、S3号楼房地产(在建工程)、‘大悦城控股∣孔雀城·锦云航天府三期项目’9、15、S2号楼、19、S2号楼房地产(在建工程)、‘大悦城控股∣孔雀城·锦云航天府三期项目’14号楼房地产(在建工程)、‘大悦城控股∣孔雀城·锦云航天府三期项目’18号楼房地产(在建工程)的拍卖、变卖价款以抵押登记的最高债权为限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判决所确定的武汉裕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开发区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大悦城表示,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不利影响。
此前,1月30日,大悦城发布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10000万元–2700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297678.4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225000万元–2850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404982.38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49元/股–0.63元/股,上年同期亏损0.69元/股。
关于业绩变动原因,大悦城称,本报告期,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主要系公司积极调整量价策略,部分项目出现减值迹象,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本报告期,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亏,主要系受结算资源、周期影响,毛利率同比上升,毛利额同比增加。同时受合作项目结算开发周期影响,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同比增加。
值得关注的是,2月13日,大悦城公告显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及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称“太平系”)在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2月12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约1.61%,持股比例降至4.99%,退出5%以上股东行列。太平系表示未来12个月内可能继续调整持股,但此举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