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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4 16:33:05 股吧网页版
大悦城: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3大悦01”拟再次实施回售向投资者征求意见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4


债券代码:148174.SZ 债券简称:23 大悦 01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3 大悦 01”

拟再次实施回售向投资者征求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作为“23 大悦 01”(债券代码:148174.SZ)的发行人,
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2025 年 12 月 1 日和 2025 年 12 月 2 日披露《大悦
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3 大悦 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3 大悦 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和《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3 大悦 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本期债券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
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回售登记期为 2025 年 12 月 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8 日(仅限交易日)。

由于部分有意向回售投资者未按期申报,公司拟实施二次回售,此次回售不可撤销,其余回售条款不变。

一、本期债券拟实施二次回售安排

公司拟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实施“23 大悦 01”二次回售工作,现就实施二
次回售征求意见,若投资者对本期债券二次回售安排有异议或疑问,请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 15:30 前将相关意见(格式自拟)发送至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
邮箱 project_dayuecheng@citics.com。若在上述时间内无反馈意见,视为本期债券投资者无异议,公司将按照前述日期实施二次回售。

已正常申报回售登记的投资者,无需参与二次回售申报。

二、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3 区龙井二路 3 号中粮地产集团中心第 1 层
101 室

联系人:葛彦彤

电话:0755-23999288

邮政编码:518048

2.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人:姜琪、王翔驹、马征

电话:010-60834513

传真:010-60833504

邮政编码:100026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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