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5-027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提高债务类融资产品发行效率,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6月6日召开的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的范围内一次或多次申报发行境内外各类债务类融资产品。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经理层对上述事项进行决策,包括且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条件全权处理债务类融资产品决策、中介机构选聘、申请、发行、上市等阶段相关事宜。具体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6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置业”)近日 收到中国银行 间 市 场 交 易 商 协 会( 以 下 简 称“ 交 易 商 协 会 ”)出 具 的《 接 受 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379),同意接受中粮置业中期票据注册, 主要内容如下:
一、中粮置业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5 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
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中粮置业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 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中粮置业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 行管理。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中粮置业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告
具发行规范指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行工作规程》《中国银 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管理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推进中期票据发行、兑付等相关工作,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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