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 A;南玻 B 公告编号:2025-020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各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被担保企业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玻集团”)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
决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计划具体内容
1、公司及各子公司计划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被担保企业 2025 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58 亿元(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含)的各被担保企业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2 亿元(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的担保。
2、上述担保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分多次循环使用,且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包括公司对各子公司、各子公司对公司、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且被担保企业包含授权期间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计划总额范围内,对子公司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如确需提供超出出资比例担保的,被担保企业的其他股东方须按出资比例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并按其出资比例承担相应资金风险和连带责任。
在上述担保计划总额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项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对各子公司的担保事项进行决策,具体实施和操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担保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企业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被担保方 持股比例 注册地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主营业务
1 安徽南玻石英材料有限公司 100.0% 滁州市 2020/2/8 7,500 宋辉 石英岩矿开采、加工、提纯、销售
2 安徽南玻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 滁州市 2020/2/5 175,000 康正辉 研发、制造、销售新能源发电关键材料
3 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100.0% 成都市 2004/7/2 26,000 龚兆华 生产和销售各种特种玻璃
4 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100.0% 东莞市 2005/10/25 27,000 王琦 生产和销售玻璃深加工制品
5 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 100.0% 东莞市 2005/10/26 48,000 何进 生产销售太阳能玻璃等各种特种玻璃
6 河北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100.0% 廊坊市 2007/12/6 4806.6 万美元 龚兆华 开发、生产各种特种玻璃
7 河北视窗玻璃有限公司 100.0% 廊坊市 2010/11/4 24,300 何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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