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24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这一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会计方面拥有专业资历以及相应的经验,并在履职过程中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和经验优势。关于本人的个人履历具体如下:
张敏:历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系副主任,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系主任,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经本人自查,2024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其中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2次,通讯方式召开7次;股东大会共召开3次。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表决 应出席 实际出席
次数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次数 次数 情况 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9 1 8 0 0 对全部议案 3 3
均投同意票
2024 年,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战略委员会 1 次、审计委员会 5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 1 次及提名委员会 2 次。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成员,出席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担任职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 5 5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 1 1 0 0
提名委员会 委员 2 2 0 0
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上,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包括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政策变更、董监高薪酬、聘任董事会秘书、董事年度工作情况等相关事项,提出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4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4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4)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本人定期审阅公司内部控制及内部审计管理工作报告,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建设及执行情况;积极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深入交流,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6、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认真听取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积极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关心和关注的事项,在决策过程中亦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7、在公司现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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